资质管理新规引发行业思维方式变化的若干思考
发布时间:2024-04-12
来源:《施工企业管理》
作者:邓小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业企业资质是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范行业发展、优化行业结构、激发行业活力的重要方式,也是调控行业规模、提高行业发展水平的有效手段。对于建筑业企业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入场券、敲门砖和标准尺,既展示了企业的规模实力,又彰显了企业综合能力,是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体现。所以国家强化对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关乎建设行业整体发展,更关系着建筑企业长远发展。本文依据住建部历次新的资质管理政策发布对建筑市场的冲击以及由此带来的思维变革进行若干揭示,旨在进一步引导企业正确梳理新旧政策交替,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顺应改革发展方向之目的。
2020年11月30日,住建部发布经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方案重点是精简资质类别,旨在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也明确要坚持放管结合,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2023年9月6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部颁新十条”),对新形势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做出了十个方面的规定,为建设行业资质管理确立了方向和基调,预示着建设行业核准机制和监管方式的变革。表面看“部颁新十条”部分内容与改革方案的放管服相矛盾,资质申报工作与以往相比,条件更加严苛,审核更加严格,事中事后核查手段更加多样。但通过剥丝抽茧,深层对标对比两份文件的主旨内容,除了未明确资质标准如何改、如何设定等级等具体内容,在规范市场秩序等主导方向还是基本一致。“部颁新十条”更加明确了统一审批权限,细化了企业及个人业绩认定,规范了评审函询核准,强化了监管动态机制。在这资质新标准改革方案尚未落地,“部颁新十条”已经推行的情况下,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比较复杂,应对的问题更加具体,在当前这一特殊时期,更加要求企业充分认识到做好资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企业当下及未来长远发展的深远影响。作为依赖资质才能生存的建筑企业必须认清形势,学透文件,用足用好政策,改变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统筹谋划,优化资源配置,有针对性地做出积极应对调整,做好新形势下资质管理的全方位应对,才能立于行业竞争的不败之地。
住建部资质改革工作进入缓冲期
住建部2020年先后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至今已有三年,期间就资质新政和标准进行了一系列的内部修订、外部研讨和行业征求意见,声势之大、周期之长、影响甚远,一场针对建筑业的改革浪潮已经掀起,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面对大变革的发展趋势,大批企业已经着手按照新标准制定企业的发展规划,谋划企业的资源调配。但截至目前主要是发文取消了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审批权限试点下放的通知,对建筑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比较大的不稳定因素。时至今日,改革靴子仍未落地。尤其是施工特级资质要改为综合资质的改革方案,明确无论企业具备多少项特级,最终变为一项综合资质,仅此一条造成了明显的两级分化:一方面,具备特级资质的企业资质升级和专业资质拓展工作几乎全面停滞,应对未来改革进而调整内部资源的步伐紧急停车;另一方面,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又想抢在政策改革落地前取得特级资质,所以,企业采取各种措施,不惜代价、不计成本,快马加鞭地推进企业资质升级;与此同时,大批量二、三级低等级资质的企业也纷纷加入资质升级大潮,以期待改革后换发更高一级资质的证书。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住建部受理的资质申请数量激增,进而导致资质审核的时限出现了较大程度的延长,所以提高资质审批效率是住建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强化的首要工作。同时,预示着住建部将正常受理资质申请工作,对后期稳步推进资质改革工作起到了一定缓冲作用。“部颁新十条”规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要积极完善企业资质审批机制,提高企业资质审查信息化水平,提升审批效率,确保按时作出审批决定,并明确要求2个月完成从专家评审到公示意见,也侧面消除了一些因为资质改革带给建筑业企业的恐慌心理。
建设行业资质管理更加规范化
从住建部“部颁新十条”中资质审批权限再次集中管控和企业重组分立和吸收合并资质需要分别核定将是最为核心的两大政策变化。同步废止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65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范围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93号)。
住建部此前发布的关于资质重组分立的制度和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省份的两个法规性文件之所以停止执行,必然是在审批权限下放后出现“乱象”的试点经验后,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
2021年,住建部为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先后分两批在全国十五个省开展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将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由住建部负责审批的其他资质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下放至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方式由试点地区自行确定。各试点省纷纷出台扶持政策,大力扶持本省建筑企业,同时将落户子公司给与扶持政策类资质作为引进实力强劲建筑企业的手段,审批了大量总承包、专业承包一级和二级资质,导致行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各大建筑企业为获取更多、更高级别资质注册成立了大量建筑类公司,导致建设市场出现大量能力参差不齐的无业绩、无人员、有资质的建筑企业,资质无法显示出企业能力和实力,可能会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产生一定隐患。此次“部颁新十条”收回十五个试点省审批权限后,再次统一了高等级资质评审标准,更有利于调控行业规模,规范建设市场,对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从建筑企业的角度来看,“部颁新十条”关于资质重组分立以及合并的规定加大了企业间资质平移的难度,提高了审核标准,完全颠覆了2014年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办理程序、方便服务企业的宗旨。但从建设行业来看,近年来,特别是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期间,一些第三方机构和企业利用该项重组分立简化程序的政策进行资质倒买倒卖,严重扰乱了建设市场正常秩序,使得资质失去了激发企业活力的原意。所以此次“部颁新十条”废止了简化程序的相关文件,推动企业资质管理向“实”向“真”发展,体现了国家秉持实事求是、拨乱反正的信心与决心,维护了市场应有的健康发展轨道。
建筑企业市场竞争的基本要素逐步呈现多元化趋势
“部颁新十条”明确,将进一步完善业绩认定方式、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要求;加强信用管理,通过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强化过程监管;建立并实施函询制度的方式深化审批制度的改革。其中,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应该说这是建筑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的认证方式法制化的一次变革。此前,申请资质的业绩实行告知承诺制,即企业对申报业绩负责,现在增加了各地方住建部门的中间审核流程,变为业绩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业绩负责,实现了企业业绩分级管理,推动各地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加强对建筑企业基础数据的管理。
另外,住建部加强了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人员等企业主要人员的要求,除按照《资质标准》配置外,提出了人员社保和纳税信息一致性的要求,有效杜绝了人员挂证、违规挂靠等市场乱象。通过人员、业绩、信用三个主要抓手实现对已经取得资质的建筑企业的事后监管,也预示着建筑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认证条件将逐步从资质变革为人员、业绩、信用多元化,引导建筑企业坚持诚信治企、依法治企,不断提升基础管理水平,积累满足市场竞争需要和市场监管要求的资源要素以及管理方式,是建筑市场改革日趋严格的形势下必须树立的大思路。
建筑业企业未来应树立的应对思路
当前,随着国家改革和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建筑领域也一直处在不断创新和发展的状态。在未来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过程中,建筑业企业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而立足企业实际,掌握未来发展趋势是至关重要的艰巨任务。
顺应趋势。身处变革大环境下,企业不可只从自身角度考虑新政策对企业资质升级束缚带来的挑战与压力,而应该根据建设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资质改革整体要求,在未来建设行业更加强调信用约束、行业监管和个人执业资格为主流的大背景下,审时度势,科学合理研判市场容量,对标对表竞争对手,梳理自身差距和短板,规划能够进入的市场领域以及需要拓展的资质类别,强化各项资质资源要素提升等级。
立足实际。在资质建设过程中,部分省份出现资质升级大潮的现象,企业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切忌盲目攀比,认真分析自身的能力和潜力,选择未来三年有可能实现突破的资质,不必盲目为了升级而升级,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获取不能发挥市场作用的资质,应进行有效能的资质升级和范围拓展筹划,逐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资质管理体系。
多措并举。企业因发展需要,短期内要实现资质升级突破,囿于资源积累不足通过自主申报无法实现的,不少企业通过外部兼并、重组、建立战略联盟等多种途径,快速优化和完善企业要素资源,获得目标资质,为企业市场开发、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奠定基础。但要特别注意采取重组分立申请资质的,要对原企业和继承企业按资质标准分别进行考核,企业要审慎开展此项工作,避免出现在双重审核时,因条件不满足,造成资质降级甚至取消资格的情况。
申(请)(使)用统一。资质作为企业经营资源的关键要素,在资质建设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企业资质的申报和拓展,更注重企业资质的运用,避免出现有市场无资质、有资质无市场的尴尬局面,作为管理者特别是资质管理人员要深入分析企业资质与企业战略目标,企业市场经营领域、业务和产业结构的关系,提高资质申报与运用有机联动,达到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效果。
总体而言,我国从1984年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以来,有效地推动了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和建筑企业持续发展,促进了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从规模结构上看,我国建筑业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形成了一批领军企业,引导行业协调发展。从组织结构上看,改变了我国建筑业企业长期存在的“大而全、小而全”的状况,促进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企业协调发展,有力维护了建筑市场有序竞争。资质管理为招标投标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准,推动了建筑业市场化改革,保证了市场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了企业综合实力的提高。通过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促进企业装备水平、技术人员结构、劳动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使我国建筑业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在全球影响力不断增强。
综合以上笔者认为,现阶段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建筑业企业资质仍将会伴随建设行业共同发展,企业资质仍然是建筑业企业赖以生存的市场准入资格证。建筑企业要持续强化对企业资质的管理,不仅仅要将其作为参与市场的准入工具,更要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和资质改革的契机,切实将企业资质作为推动企业发展和提升管理水平的发动机。
建筑资质,资质管理新规

